政策彙
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miàn)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更好(hǎo)推動我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範圍
(一)設立“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9000萬元,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二)在本縣區域内注冊納稅且申請項目在本縣範圍内實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不含礦山采掘企業、混凝土攪拌企業)、單位、個人,均屬于本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其中,有失信行爲信息(有效期内)的企業、單位、個人及國家産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産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範圍之内。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1.支持“三首”産品研發應用。對當年通過省級及以上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的研制和示範應用企業、首批次新材料評定的研制生産和示範應用企業、首版次軟件評定的研制和示範應用企業,獲得省、市獎勵資金的,按照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給予1:1配套獎勵;未獲得省、市獎勵資金的,對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研制企業、首批次新材料認定的研制生産和示範應用企業、首版次軟件認定的研制和示範應用企業,按單價(或貨值)的10%,分别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創新平台獎勵。對當年結題的省級制造業重點領域産學研用補短闆産品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任務揭榜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爲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服務型制造企業(平台、項目)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爲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服務型制造企業(平台、項目)、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均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爲市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3.創新産品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爲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紅點獎、IF獎、G-Mark獎、IDEA獎、紅星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的,給予企業每個獎項1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新認定爲市級品牌建設培育企業、服務型制造示範企業的分别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爲安徽省新産品的,給予每個産品6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30萬元/年。
4.支持兩化融合和信息消費。對新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标準評定A、AA的企業分别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評定AAA及以上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信息消費創新産品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néng)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别給予企業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均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néng)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别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經縣主管部門備案,完成(chéng)“數字化生産線”建設任務并新認定爲縣級“數字化生産線”的,每條生産線給予6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獎補最多不超過18萬元。同一項目同一年度獲得多級認定的,按照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獎勵。
5.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對企業培育各類工業互聯網平台、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項目獲得省級獎勵資金的,按省級獎勵資金的20%給予配套獎勵;對新獲評市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示範項目、5G與制造業融合應用示範項目,分别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度服務轄區企業10家以上且該部分收入不低于200萬元的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服務商,給予20萬元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支持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néng)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在工業軟件、上雲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方面(miàn)完成(chéng)投資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且已竣工(上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
6.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創新型中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多級認定的,按照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獎勵。
(二)支持企業加大投入
7.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對獨立法人工業企業新引進工業固定資産投資額1000萬以上(含1000萬元)(按發票金額計算,其中設備投資占比不低于20%),并納入統計庫的新引進工業項目,按固定資産投資額(廠房、設備)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設備投資與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項目不重複獎勵。對工業企業初期入駐标準化廠房,後期自建自用廠房的,可按本條款執行。
8.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對獨立法人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按發票金額計算,其中設備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并納入統計庫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2%給予最高60萬元補貼。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含500萬元),按生産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根據《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幹政策》(合政辦〔2023〕7号),按照市級撥付資金1:1配套);設備投資與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項目不重複獎勵。
9.鼓勵機器人應用。對年度購置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工業企業,購置10台及以上的,按照省級獎補資金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購置10台以下的,按照省級獎補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10.鼓勵推廣應用多層标準化廠房。對鎮(園區)支持鼓勵的工業企業租賃不低于1000㎡多層标準化廠房用于工業生産的: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企業按當年廠房租賃面(miàn)積給予生産期間每月實際支付租金的80%、最高不超過每月6元/㎡的補助,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60萬元/年;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以下的企業按當年廠房租賃面(miàn)積給予生産期間每月實際支付租金的50%、最高不超過每月4元/㎡的補助,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40萬元/年。
11.鼓勵盤活閑置存量廠房或停産倒閉企業。對當年采用直接購買或兼并重組等方式盤活閑置存量廠房或停産倒閉企業(土地性質爲工業用地),用于工業生産且新購置生産設備投入不低于交易金額30%的企業,按照“盤活閑置存量廠房或停産倒閉企業購置款和新購置設備投資額”給予5%,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該政策與新引進工業項目不重複獎勵。
(三)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2.升規獎勵。對在我縣首次升規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30萬元一次性獎勵(含市級獎勵)。月度升規的,按當年升規月數再給予每月5000元獎勵。
13.上台階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1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縣行業平均水平且盈利的,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達市級獎勵标準的,縣級按市級獎勵資金的40%配套獎勵。
14.高成(chéng)長獎勵。對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含)至3億元、3億元(含)至5億元、5億元(含)以上,當年增速分别超過50%、40%、30%,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縣行業平均水平且盈利的,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企業當年增速超過100%的,獎勵資金提高至2倍。縣财政補助資金總量控制在1000萬元以内,資金超過總量的,同比例縮減。
15.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對首次列入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和單項冠軍産品的企業,按市級獎勵資金的20%予以配套。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16.鼓勵重點産業工業企業(包括新材料、新型化工、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néng)源汽車産業)加強協作配套。對重點産業工業企業在生産制造環節配套采購我縣與本企業無關聯的其他工業企業生産的産品達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采購金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
17.支持創業基地(示範平台)發展。對首次新認定的市級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新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市級小微企業創業示範基地,分别給予25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18.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對新評爲省級優秀民營企業、優秀民營企業家的,分别給予1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四)支持企業降本增效
19.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及擔保費補貼。對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60萬元及以上(含出口免抵稅額)且同比增長3%及以上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50%财政貼息,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由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且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含出口免抵稅額)同比增長3%及以上的,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50%财政貼息,并對優質小微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不超過100萬元。該項與市政策疊加享受。
企業享受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其當年上繳各項稅收縣級留成(chéng)部分。貼息總量和擔保費補貼總量分别爲1400萬元和300萬元,經審核全縣工業企業應貼息和擔保費資金超過總量的,同比例縮減。
20.建立中小企業續貸過橋資金。依據廬江縣中小微企業續貸過橋資金管理相關文件執行。
21.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發展。經縣公開招标采購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爲縣域内工業企業申報獲得市級及以上工業政策認定類(含各類工業互聯網平台、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項目;市級及以上無獎補資金,由本政策規定縣級财政全額兌付的獎補資金)财政獎補的,按獎補資金5%獎勵給平台運營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運營費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予以補助,考核辦法由縣經信局依據招标采購文件及合同牽頭另行制定。鼓勵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主動參與招商,幫助盤活閑置存量廠房或停産倒閉企業,單個企業盤活投産後連續12個月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和2000萬元以上的,分别給予服務平台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企業綠色發展
22.鼓勵企業加強節能(néng)管理。對當年開展能(néng)源管理體系建設并獲得能(néng)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23.支持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級節水型規上工業企業,分别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24.支持節能(néng)環保産業發展。對當年獲取國家級節能(néng)、環保資源綜合利用标杆企業、領跑者等稱号,或者開發的産品、技術、工藝新進入國家應用推廣目錄的,給予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進入省節能(néng)環保“五個一百”推薦目錄的企業,給予企業8萬元一次性獎勵;新進入市節能(néng)環保技術、産品、裝備應用推廣目錄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按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獎勵。
25.支持企業綠色節能(néng)技改。獲得市對工業企業實施節能(néng)降碳、清潔生産、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獎補的企業,按市級獎勵資金的15%給予配套獎勵。
26.支持綠色工廠(綠色礦山)建設。對當年評定爲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的工業企業分别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爲國家、省級、市級綠色礦山的企業分别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27.支持非煤礦山企業“四化”建設。對縣域内非煤礦山投資“四化”建設項目,且達到非煤礦山“四化”建設标準的并通過市級驗收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企業品牌培育
28.支持“精品安徽”央視宣傳。對當年入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給予省級獎補資金的20%配套支持。
29.工業類展覽會補貼。對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或省級及以上行業協會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産品展覽會的企業,給予參展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台規模達18㎡、36㎡、72㎡、108㎡、144㎡(含)以上的,分别給予4萬元、8萬元、12萬元、16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30.平安企業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平安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縣級“平安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多級認定的,按照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獎勵。
31.品牌獎勵。對當年獲得工信部、省經信廳認定的各類品牌企業、中心、示範企業等并獲得資金補助的,給予省級獎補資金30%配套支持,已明确縣級配套的除外。
三、附 則
(一)本政策與縣财政其他同類支持政策或其他“一事(shì)一議”項目不重複享受;申報享受上級獎補政策的,除另有規定外,縣級不重複獎補。凡與此文件不一緻的其他縣級及以下的相關文件,以此文件爲準。若國家、省、市出台新的規定,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本政策與工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挂鈎。
(二)對不按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向(xiàng)财政、統計和相關經濟主管部門報送财務會計報表和相關信息,造成(chéng)獎勵不能(néng)的,不予審核獎勵。申報企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報産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礦山企業享受政策第(五)條支持企業綠色發展,不受本政策支持範圍約束。
(四)本政策由縣經信局、财政局負責解釋。
(五)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qǐ)執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