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源局項目
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局:
現將(jiāng)《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合肥市數據資源局
2023年8月14日
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充分激活數據要素價值,加快推動合肥市大數據産業集聚發展,打造具有國際競争力的數字産業集群,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營造争先進位、鼓勵創新發展的濃厚氛圍,根據《安徽省大數據産業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是指以培育和支持大數據産業爲導向(xiàng),具有一定物理空間,管理機構爲獨立運營主體,能(néng)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方面(miàn)爲入駐企業提供基礎保障的産業園區。
第三條 市數據資源局負責大數據産業園區的認定和考核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内相關園區推薦申報,并配合市數據資源局對大數據産業園區進行指導。
第二章 認定及審核
第四條 申請認定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運營主體明确。園區應具有确定的四至範圍和物理空間,園區應具有相對獨立的運營管理主體,運營管理主體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地點在合肥市;
(二)集聚優勢明顯。園區大數據産業集聚達到一定規模,有較強的産業優勢和競争力,大數據龍頭企業帶動能(néng)力較強、産業鏈比較完善。園區入駐市級大數據企業數量超過10家(含),或園區入駐市級大數據企業數量超過5家(含)且其中2家(含)以上獲得省級大數據企業資質;
(三)發展規劃清晰。園區應制定發展規劃或計劃,并明确和細化年度發展目标,包含活動開展、企業培育、招引企業等,建設進度安排合理;
(四)創新能(néng)力突出。園區企業有較強的數據技術創新能(néng)力和融合應用能(néng)力,有一定數量大數據産業相關的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産權(包括專利及軟件著作權)。如園區企業在大數據領域獲得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或國家推廣的數據應用案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五)産業生态優良。園區内企業合法經營,無違規行爲。能(néng)夠爲大數據産業發展提供特色、有針對性的服務,能(néng)夠爲入駐企業提供不少于三類專業生産性服務(自身提供或通過招引專業機構入駐提供)。如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知識産權保護、法律咨詢、投融資咨詢、宣傳推廣、産業鏈上下遊企業招商引資等;
(六)服務體系健全。園區具有健全、規範的管理制度,能(néng)夠對園區實行統一管理和服務,設施健全、服務及時、保障有力。
第五條 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按以下程序開展:
(一)市數據資源局發布通知後,申報單位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向(xiàng)所在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對申報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如有必要可組織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及專家評審),將(jiāng)符合條件的園區報送至市數據資源局;
(三)市數據資源局對縣區報送園區進一步審核後确定拟認定結果,并在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市數據資源局聯合相關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局調查答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chéng)立的,認定爲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
第六條 市數據資源局每年組織一次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通過認定的大數據産業園區,授予“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可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第七條 申請認定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申報書;
(二)園區管理運營機構營業執照或事(shì)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專職管理人員名單、社保清單,園區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務管理制度;
(三)園區物業産權相關材料。屬于租用物業的,提供租賃合同複印件。屬于聘用管理運營的,提供園區運營管理合同;
(四)園區入駐企業情況統計表(加蓋入駐企業公章)、入駐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以及入駐企業簽訂的租賃合同複印件,按順序編号對應;
(五)認定指标響應表(附件1)及涉及的相關材料。
第三章 監管及考核
第八條 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實行定期檢查和動态考評制度,由市數據資源局組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具體考核指标見附件2。
第九條 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應于每年7月底前報送上半年度工作總結,于每年1月底前報送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報送信息由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彙總後上報市數據資源局。
第十條 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出現以下變更情形,應在變更後15個工作日内將(jiāng)變更情況報市數據資源局備案:
(一)園區的功能(néng)、産權、範圍發生變更;
(二)園區管理運營機構的企事(shì)業性質、股權、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産業園區將(jiāng)不予認定,已認定的産業園區將(jiāng)取消“合肥市大數據産業園區”稱号:
(一)不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的;
(二)連續2年未完成(chéng)考核指标的;
(三)連續多次未按要求及時報送園區信息;
(四)提供虛假申報材料或考核材料的;
(五)基本條件發生變化,低于第四條所列認定标準的,或因變更事(shì)項不再符合園區認定條件的;
(六)同一園區拆分後參與認定的;
(七)不符合大數據産業園區發展方向(xiàng)的。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合肥市數據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qǐ)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
大數據産業園區認定指标響應表
序号 | 指标内容 | 響應情況 | |
1 | 運營主體明确 | 園區應具有确定的四至範圍和物理空間。園區應具有相對獨立的運營管理主體,運營管理主體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地點在合肥市。 | |
2 | 集聚優勢明顯 | 園區大數據産業集聚達到一定規模,有較強的産業優勢和競争力,大數據龍頭企業帶動能(néng)力較強、産業鏈比較完善。園區入駐市級大數據企業數量超過10家(含),或園區入駐市級大數據企業數量超過5家(含)且其中2家(含)以上獲得省級大數據企業資質。 | |
3 | 發展規劃清晰 | 園區應制定發展規劃或計劃,并明确和細化年度發展目标,包含活動開展、企業培育、招引企業等,建設進度安排合理。 | |
4 | 創新能(néng)力突出 | 園區企業有較強的數據技術創新能(néng)力和融合應用能(néng)力,有一定數量大數據産業相關的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産權(包括專利及軟件著作權)。如園區企業在大數據領域獲得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或國家推廣的數據應用案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 |
5 | 産業生态優良 | 園區内企業合法經營,無違規行爲。能(néng)夠爲大數據産業發展提供特色、有針對性的服務,能(néng)夠爲入駐企業提供不少于三類專業生産性服務(自身提供或通過招引專業機構入駐提供)。如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知識産權保護、法律咨詢、投融資咨詢、宣傳推廣、産業鏈上下遊企業招商引資等。 | |
6 | 服務體系健全 | 園區具有健全、規範的管理制度,能(néng)夠對園區實行統一管理和服務,設施健全、服務及時、保障有力。 |
附件2:
大數據産業園區考核指标
指标類别 | 指标内容 | 指标說明 | 評分标準 | 分值 |
産業集聚 | 市級大數據企業增量 | 園區上一年度新增市級大數據企業數量(僅統計首次認定企業)。 | 每新增1家市級大數據企業得2分。最高20分。 | 20 |
省級大數據企業增量 | 園區上一年度新增省級大數據企業數量(僅統計首次認定企業)。 | 每新增1家省級大數據企業得4分。最高20分。 | 20 | |
集聚效益 | 營收規模 | 園區内上一年度市級大數據企業總營收增速。 | 較上一年度增加10%以上得5分,增加20%以上加10分,增加30%以上加15分,增加40%以上加20分。最高20分。 | 20 |
創新應用 | 園區内獲政府部門表彰的大數據産業相關的創新應用示範項目。 | 獲市級政府部門表彰的每個得2分;獲市政府或省級政府部門表彰的每個得4分;獲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每個得6分。同一項目不重複計分,最高20分。 | 20 | |
服務保障 | 生态營造 | 園區開展大數據産業相關招商、研讨、産需對接、論壇、培訓等活動。 | 每開展一次得1分。最高10分。 | 10 |
服務對象 滿意度 | 園區内市級大數據企業對園區運營機構滿意度。 | 滿意率超過80%得5分,滿意率超過90%得10分。最高10分。 | 10 |
(聯系人:孫肖冉,聯系方式:6590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