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源局項目
(一)關于部分企業數據業務收入相關合同、發票太多的問題。
原則上企業應提交全部的數據業務收入相關合同、發票,但根據企業申報類别和營收規模,在達到相應培育認定标準的前提下,可不用提供全部的數據業務合同、發票。
例如,某企業2022年營收3000萬元,數據業務收入占比達80%,按大數據服務類申報,爲減少佐證材料,企業可按照數據業務收入占總營收45%進行申報(培育認定标準爲40%),并提供相應的合同和發票。
如采用以上方式,數據業務收入合同、發票仍過多,可采用“專項審計報告+重要合同發票”的形式作爲數據業務收入的佐證材料,其中合同不少于20份(以大額合同爲主),并提供合同相對應的發票。企業承諾符合培育認定标準,并積極配合由省數據資源局或其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的現場核查。
(二)關于電子雲簽需企業法定代表人多次即時授權的問題。
由于企業在注冊和使用電子雲簽時需企業法定代表人多次即時授權,實際操作中可能(néng)帶來不便。
爲便于企業高效申報,企業可自願選擇是否使用電子雲簽,若企業不使用電子雲簽作爲材料校驗方式,須將(jiāng)企業“承諾書/申請表”紙質版蓋章掃描後作爲申報材料一部分上傳系統(具體操作:在大數據産業生态子系統“企業确認信息”功能(néng)模塊下“确認方式”中選擇“本地上傳”,下載“承諾書/申請表”,蓋章掃描後在該功能(néng)模塊中上傳)。
(三)關于稅務證明材料具體要求的問題。
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應提交彙算清繳後的年度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由于包括了全年累計數據,僅提供12月份的即可;稅務局業務受理章應蓋在主表頁。
(四)關于知識産權、重要獎項等證明材料的問題。
知識産權、重要獎項并非大數據企業認定标準,僅用于了解企業創新能(néng)力,不作爲必填選項,沒有相關材料可不填,不影響正常申報。若企業采用在大數據領域獲得的國家或者安徽省科學技術獎項申請放寬數據業務收入占比的,則須上傳相關獎項證明材料。
(五)企業辦公場所由當地政府提供,沒有“不動産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證明材料的問題。
需由提供辦公場所的政府管理部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