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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彙

肥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肥西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miàn)二維碼 2023-05-05     浏覽次數: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肥西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肥西縣人民政府    

2023331  


肥西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

 

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miàn)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更好(hǎo)推動本地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科技創新研發

1.支持研發平台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産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平台,在上級獎補基礎上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局)對經合肥市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1000萬元、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的經費支持,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shì)一議”支持。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貼。(執行部門:縣科技局)支持生物醫藥配套平台建設,對建設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外包生産機構(CMO)、合同定制研發生産機構(CDMO)等産業應用基礎平台,以及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應用中心、檢驗檢測中心、轉化醫學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緻性評價技術與标準研究等産業公共服務平台,固定資産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2.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承擔市級及以上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最高給予500萬元配套補貼。對連續兩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且企業研發費用年度增長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3.支持創新主體培育。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縣稅務局)

4.支持科技成(chéng)果轉移轉化。對吸納或輸出先進技術并完成(chéng)技術合同交易登記的企業,按比例給予最高10萬元獎補。對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5.支持創新創業孵化服務和科技服務。鼓勵新建科技企業孵化器、衆創空間,按裝修費用的30%分别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衆創空間,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運營主體每孵化一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在市級及以上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運營主體,在上級獎補基礎上按級别再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衆創空間對半獎勵。采用創新創業服務券的方式,爲科技型企業提供科技服務。對經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當年成(chéng)功服務申報高企數量前5名且不低于10家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在省市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科技服務機構,分别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6.支持農業科技發展。對首次認定的省級特派員工作站,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局)

7.支持藥物研發。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注冊在我縣,且在我縣轉化的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分類獎補如下:

1)創新藥。取得臨床批件的給予500萬元獎補;完成(chéng)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按研發投入費用50%分别給予最高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獎補1億元/年。

2)改良型新藥。取得臨床批件的給予300萬元獎補;完成(chéng)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按研發投入費用40%分别給予最高500萬元、1500萬元、25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獎補5000萬元/年。

3)仿制藥、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類似藥)、中藥同名同方藥。取得藥品生産批件的按研發投入費用3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獎補1500萬元/年。

4)中藥經典名方複方制劑(含特醫食品)。取得藥品注冊證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獎補500萬元/年。(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8.一緻性評價獎補。通過質量和療效一緻性評價的且在我縣轉化的口服固體制劑、口服液體制劑、注射劑,按品種分别給予3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品種在國内排名前三的再獎勵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補1200萬元/年。(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9.支持醫療器械研發生産。對新獲注冊證并在我縣投産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第二類醫療器械(限非零部件類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國内首創器械、高值耗材,不含二類診斷試劑),分别給予最高200萬元、6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通過特别審查程序獲批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獎補1000萬元/年。(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二、做大做強工業經濟

10.夯實工業經濟基本盤。“小升規”、新落戶、複規等規上工業企業分别給予管理團隊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億元以上台階工業企業,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40萬元獎勵;對當年5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增産的,按經濟指标增幅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500萬元獎勵,對首次納統企業不設增速要求,按增産政策分檔享受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11.支持領軍型企業發展。對新增“燈塔工廠”、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市級政策給予11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省、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區域領軍型企業,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12.産品及資質、榮譽認定獎補。對新增省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産品,當年達成(chéng)2筆以上銷售的,每件産品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對新确定的安徽省新産品每個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上限10萬元。對首次獲評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其他資質(榮譽)認定的,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給予醫療器械産品首次注冊費全額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年。(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13.鼓勵龍頭企業帶動産業集聚。對龍頭企業帶動上遊5家以上配套企業發展的,對年采購配套産品(服務)金額超過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照核定金額2%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14.鼓勵小微企業進駐工業平台。對購置标準化廠房的零供地規上工業企業,按廠房購置費用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入駐工業平台的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按15/平方米/月标準給予最高30萬元的年度房租補貼。(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入孵的科技型企業,給予2年内最多200平方米、20/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入孵2年内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增加補貼1年。對“創智彙”大賽獲獎企業給予3年内最多1000平方米、20/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執行部門:縣科技局)對研發、生産類藥械企業租賃廠房的,給予5年最高2000平方米房租補貼,其中第1年、第2年、第3年補貼不超過30/平方米/月,第4年、第5年補貼不超過15/平方米/月。企業建設GMP廠房且潔淨度等級達到C級(含)以上的淨化車間,給予裝修費用50%最高300萬元獎補,平台外企業參照執行。(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15.鼓勵提升畝均績效。對畝均效益評價優秀的工業企業,按畝均營收等核心參評指标分檔給予供地企業最高1000萬元獎勵,給予工業平台入駐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16.藥械企業委托生産及新遷入獎補。我縣企業接受藥品委托生産且在本地結算的,按委托生産執行額5%獎勵受托企業,單個企業最高獎補500萬元/年。對將(jiāng)藥品注冊證、醫療器械(Ⅲ類、Ⅱ類)注冊證生産地址遷入我縣并實現全口徑統計結算,且上一年度營收不低于2000萬元的,最高給予100萬元、60萬元獎補。對本地總部經濟型藥械企業根據核心指标完成(chéng)情況分年度給付相應獎補。(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17.支持新能(néng)源汽車産業發展。對新引進新能(néng)源汽車整車、核心零部件及檢驗檢測認證平台等重點項目,可按“一事(shì)一議”予以政策支持。(執行部門:縣投促中心)

三、推動建築業加快發展

18.激勵企業做大規模。對建築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億元、5億元、8億元以上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建築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以上企業,在市級政策兌現基礎上,再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1配套獎勵。對當年入統且建築業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别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

19.支持企業資質升級。對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分别給予60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專業承包鋼結構一級資質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遷入的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企業享受同等政策(不包括合并、重組、分立等重新核定獲取資質的企業)。(執行部門:縣住建局)

20.激勵企業創優奪杯。對獲得市級以上建築業獎項稱号的,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榮獲省級建築安全質量标準化示範工地(小區)的項目,給予項目現場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同一項目獲得多項獎項的,按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享受。(執行部門:縣住建局)

21.支持建築業總部發展。對遷入本地的具備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上的建築業總部企業,且遷入的第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7億元,或前三個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累計達到30億元的,分檔給予最高600萬元一次性獎勵;遷入或晉升的設計企業,具備綜合甲級設計資質、行業甲級設計資質、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的,分檔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住建局)

四、促進服務業發展壯大

22.鼓勵服務業升規入統。對當年達到規模并納入統計的新增限上商貿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銷售額(營業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且月度納入統計的新增限上商貿法人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納入商貿限下抽樣的樣本點單位,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當年首次納入國家統計“一套表”平台的服務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首次納入省平台的服務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6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設立并月度升規入統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别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23.鼓勵服務業增收增效。對現有在庫限上商貿單位(含當年月度申報入庫),按照當年度納入統計的銷售額(營業額)淨增加量給予獎補,其中批發企業每增加1000萬元、零售企業每增加500萬元、住宿餐飲企業每增加200萬元,給予企業3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執行部門:縣商務局)對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含)以上且增長15%(含)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1億元且增長20%(含)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增長30%(含)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增長50%(含)以上的省平台服務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24.支持品牌建設消費升級。對符合《合肥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辦法》要求,季度運行考核等次爲達标、優秀的試點單位,分别給予1萬元、1.5萬元獎補;對當年在我縣開設連鎖門店5家(含)以上且單個門店使用面(miàn)積不少于80平方米的限上商貿企業,給予每店4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對在我縣新開設汽車銷售門店使用面(miàn)積500平方米以上且一年内納入限上統計的汽車銷售企業,給予使用面(miàn)積200/平方米的一次性裝修補貼,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對新入駐樓宇當年銷售額(營業額)達2000萬元以上且納入限上統計的商貿企業,給予使用面(miàn)積300/平方米的一次性房租補貼,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25.支持電商産業發展。對電商企業在我縣拿地新建總部(含辦公、倉儲、廠房等),建築面(miàn)積在3萬平方米(含)以上,且該總部内納入限上統計的年銷售額合計達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網絡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含)-1億元、1億元(含)-2億元、2億元(含)以上的限上電商企業,按其網絡運維費用等實際支出的30%,分别給予最高30萬元、50萬元、80萬元獎勵;鼓勵限上電商企業采用電商直播形式進行産品銷售,對年直播銷售額超過200萬元的,給予年直播銷售額2%、最高20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26.支持農特産品線上銷售。對在第三方平台銷售本地農特産品的電商經營主體,按交易快遞單3/筆給予補助,每年最高10萬元。對電商經營主體與相關農業基地、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簽訂1年及以上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50萬元以上,給予網銷采購額10%、最高20萬元的獎勵。對年網絡銷售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電商經營主體,組織開展本縣農特産品集中展銷活動,參展企業達15家(含)以上且在商務部門備案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27.鼓勵服務外包業務規模發展。對新設立首個完整會計年度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的服務外包企業,給予15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在庫企業離岸執行額超500萬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速達20%的,給予1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28.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對當年商務部統計口徑(FDI)合同外資達到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别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每新增100萬美元再獎勵3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現有外資企業增資擴股達到200萬美元給予10萬元獎勵,每新增100萬美元再獎勵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50萬元。(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29.支持進出口企業發展壯大。具體實施細則每年度另行制定。(執行部門:縣商務局)

30.支持文藝作品創作。對經縣文旅部門備案,通過專家論證并公演的原創舞台劇(70分鍾),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文藝作品及新媒體賬号按《肥西縣文學藝術精品扶持辦法》(肥宣字〔20226号)執行。(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31.支持文旅企業發展壯大。對文化和旅遊企業,年營業(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分别給予10萬元、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32.支持文化旅遊提檔升級。對新評爲國家級5A4A3A級景區的(除政府投資),分别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爲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飯店以及農家樂的,分檔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評定性複核的,另外給予最高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申報市農家樂轉型升級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文化和旅遊類企業,新評定(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榮譽的,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獲省級“421”行動榮譽的,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爲Ⅰ類、Ⅱ類旅遊廁所的,分别給予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每年開展傳習活動的,分别給予每年最高5000元傳習補助。對鄉鎮文化站運營方在公共服務考核中,考核結果評定爲優秀、良好(hǎo)等次的,分别給予10萬元、8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33.支持文旅活動宣傳推廣。對旅行社當年組織團隊來肥西開展一日遊、過夜遊,且團隊須遊覽至少1個經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景區(點)的,按照全年組織人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企業或行業協會等各類組織自行舉辦旅遊節慶活動,經縣文旅局批準的,每場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對由縣文旅局組織參加的省内(不包括縣内活動)、省外各類文博會、旅遊商品博覽會展銷活動,每場次每個主體分别給予2000元、5000元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34.支持旅遊民宿健康發展。被(bèi)評爲國家甲級、乙級、丙級旅遊民宿的,分别給予旅遊民宿業主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旅遊民宿按照年均入住率進行階梯式獎補,入住率以公安旅館業住宿系統統計數據爲準。對旅遊民宿開發親子課程、工藝研學、農事(shì)體驗等主題項目并常态化開展的,經縣文旅局審核備案,單項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35.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新注冊企業認定爲市級及以上大數據企業,給予當年租金30%最高20萬元一次性補貼(新遷入的大數據企業參照執行);兩年内年營收達3000萬元以上,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市級及以上大數據企業認定爲規上服務業企業,企業購置三層及以上辦公、研發、生産經營用房的,給予購房款5%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首次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大數據企業,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數據資源局)

五、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36.支持設施蔬菜瓜果基地建設。新建普通連棟溫控大棚12000平方米以上,在執行市級政策的基礎上,超出部分縣級按照90/平方米給予最高150萬元獎補。新建玻璃連棟溫控大棚5000平方米以上,在執行市級政策的基礎上,超出部分縣級按照220/平方米給予最高40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37.支持現代漁業發展。對新建100畝以上的稻漁綜合種養示範基地,按照300/畝給予最高6萬元補貼。對常年養殖池塘規模在100畝以上、單産高于全市平均産量的,按照200/畝給予最高4萬元補貼。對工廠化、集裝箱、陸基循環池等集約化養殖規模在500平方米以上、單産高于全市平均産量的,按照20/平方米給予最高4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38.提高科技興糧水平。對作業機具納入平台監管的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業企業,當年新購秧盤和基質用于機械化育秧的,按購買額的50%給予補貼。從事(shì)水稻機械化插秧面(miàn)積達100畝以上的,給予100/畝一次性補貼。土地深翻面(miàn)積達到200畝以上的,給予50/畝一次性補貼。(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39.培育農業經營主體。對新認定爲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别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監測合格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分别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爲省級、市級現代農業産業化聯合體的,分别給予牽頭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監測合格的省級和市級農業産業化聯合體,分别給予牽頭企業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爲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的,分别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爲省級、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分别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參加各類農産品展銷會,對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參加的省内(不包括縣内)、省外、境外(含港澳台)展銷活動,每場次每個主體分别給予0.3萬元、0.5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40.促進農産品加工業發展。對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農産品加工龍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且連續三年複合增長率10%(含)以上的,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41.強化農産品品牌建設。對新獲得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認證并實施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的主體,分别給予最高6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開展綠色食品續展、有機農産品再認證,獲得産品認證證書并實施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的主體,分别給予最高6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基地、同一法人單位獲得多項認證的,按就(jiù)高不重複原則享受。對成(chéng)功創建“皖美農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産品品牌的主體,分别給予每個品牌8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産品首次納入全國名特優新農産品名錄的每個生産經營單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42.做強林業産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别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複審通過的國家級、省級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分别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新增成(chéng)片造林(包括經濟林)50畝以上的(含更新改造),上級補助資金未達到1000/畝的,由縣級财政補足到1000/畝(經濟林按1800/畝執行);面(miàn)積50畝以下的,上級補助資金未達到600/畝的,由縣級财政補足到600/畝(經濟林按1000/畝執行)。實施退化林修複、森林撫育,按照100/畝給予獎補。林下經濟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miàn)積50-200畝(含),按照300/畝給予獎補。(執行部門:縣林園中心)

六、支持擴大有效投資

43.支持工業項目擴大投資。對新引進項目固定資産投資1000萬元以上,按投資額1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搬遷、擴建或租賃轉自建項目參照執行。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市級政策給予11配套補貼。對當年獲得市級政策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néng)化轉型升級項目獎補的,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新引進固定資産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藥品(含醫療器械)研發、産業化項目,給予固定資産投資額20%最高400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

44.支持現代物流項目投資。對建設物流信息平台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市級政策給予11配套補貼。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市級政策給予11配套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45.支持農文旅項目投資。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當年竣工投産的新建或續建農産品生産加工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額(包括廠房、庫房、機械設備、配套設施)10%、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市級以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當年加工設備購置費投入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5%最高5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對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科技興糧建設項目、糧食收儲企業節糧減損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對年度固定資産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相關費用)達到一定額度的文化創意園區項目和旅遊項目,給予固定資産投資額5%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文旅局)

46.支持投資統計建設。對列入統計目錄管理的工業投資項目,按當年投資額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經信局)

七、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47.鼓勵企業直接融資。企業首發上市,最高給予3000萬元分階段獎勵;完成(chéng)新三闆基礎層挂牌、進入新三闆“創新層”的,分别給予12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完成(chéng)區域性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分别給予股改挂牌企業和非股改挂牌企業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股權融資,單戶企業一年内分輪次按比例最高給予400萬元獎勵。根據留存收益轉增股本金額,給予企業一定比例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内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後股改完成(chéng)的上市後備企業成(chéng)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20%最高2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上市公司實施再融資,根據募投項目投資額,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48.促進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對新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根據實繳注冊資本、實際募集資金以及投資額比例給予獎勵,并根據其實際投資企業金額,給予其管理企業一定獎勵。(執行部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設立總規模100億元的産業引導母基金,通過直投和參股專項基金方式,重點支持三大戰新産業發展。(執行部門:縣産城控股集團、縣财政局)

49.強化融資擔保支持。對民營企業“新型政銀擔”貸款(不含科技貸)發生的擔保費,按照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對三大戰新企業,給予全額擔保費補貼。鼓勵政策性擔保公司開展“總對總”業務。設立“普惠易貸”财政金融産品,對爲本地經營實體提供免抵押、純信用批量擔保服務,并按不超過1%/年收取擔保費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擔保費用50%的一次性補貼。(執行部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50.技改貸金融産品及運營貸款貼息補助。設立技改貸金融産品,重點支持企業技改項目購買設備等支出,按比例給予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支持。對入駐工業平台的合肥市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50%最高50萬元貼息。(執行部門:縣經信局)對市級以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當年生産經營貸款利息(按實際核算爲準)超過10萬元的,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50%最高20萬元貼息。(執行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51.支持科技金融融合發展。設立總金額2億元的天使科轉投資基金,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和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單個企業最高投資1000萬元;創新财政金融産品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按每年不低于4億元規模給予企業信貸支持;給予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企業最高5萬元補貼。(執行部門:縣科技局、縣産城控股集團)

八、其他相關支持政策

52.深化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建設。對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高質量專利、專利獎、專利導航項目、專利技術轉移轉化、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知識産權管理規範認證、國家(省)知識産權示範(優勢)企業、商标品牌建設、知識産權保護等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53.推進标準化發展。對主導或主要參與制定國際标準、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省級地方标準的企業,單個标準給予最高1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标準化示範區的單位,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54.支持質量品牌建設。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銀獎、肥西縣縣長質量獎金獎、肥西縣縣長質量獎銀獎、“皖美品牌示範企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食安安徽”品牌認證評價的企業或相關組織給予最高3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55.支持軍民融合發展。對獲得省國防和經濟建設及融合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配套補貼。(執行部門:縣發改委)

56.支持招工引才服務。爲縣内重點企業招引藍領技術工人實現穩定就(jiù)業達到200/年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技工(職業)院校等分檔給予最高标準400/人的一次性獎補。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在應急時段(春節、國慶前後兩個月)經縣人社部門同意,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的勞動者,連續工作30天及以上的,按200//月标準給予階段性用工補助。對個體工商戶吸納在肥西縣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人員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jiù)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人的一次性吸納就(jiù)業補貼。經縣人社部門批準同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利用“互聯網+社區智慧就(jiù)業”模式,爲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招聘渠道(dào),根據平台企業注冊數(500家以上)和發布職位數(1500個以上),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年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縣人社局)

57.支持招聘促就(jiù)業活動。對縣内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公益性免費招聘活動(入場企業15家以上、招聘崗位450個以上),按照合肥市内200/家、合肥市外300/家标準給予服務機構攤位費補貼。企業參加市、縣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外出(合肥地區以外)招聘活動,按照省内1000/次、省外2000/次标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企業通過自建校企合作等渠道(dào)招聘員工,按實際招聘費用的50%給予補助,補助費用省内不超過1000/次、省外不超過2000/次。舉辦“直播帶崗”公益性免費招聘活動,按照單場直播時長(1小時以上),整場在線人數(1.5萬人次以上),分檔給予服務機構最高2萬元/場補貼。爲縣内重點企業制作宣傳視頻的服務機構,符合要求的按5000元标準給予補貼。爲縣内重點企業提供活動策劃、網絡直播、宣傳推廣等招聘會系列服務的機構,播放量達6萬人次以上,按2.1萬元/場給予補貼。(執行部門:縣人社局)

58.支持引才育才。舉辦“創智彙”雙創精英挑戰賽,對獲獎的創業類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獎的創新類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對企業新引進合肥市A-D類人才的,分别給予引進企業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引才獎勵。每年遴選一批引才先進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委人才辦)

59.支持招大引強。對引薦符合條件的工業大項目落地做出實質貢獻的企業、咨詢服務機構或自然人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經審核認定爲引薦外資項目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牽動性強、影響力大的重點項目,可按“一事(shì)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執行部門:縣投促中心、縣财政局等部門)

60.支持舉辦産業交流活動。組織舉辦具有全國性或專業性的新能(néng)源汽車、生物醫藥産業論壇、峰會等交流活動,經備案後,給予自籌投入資金30%最高5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縣投促中心、縣産城控股集團)

九、附則

1.設立“肥西縣扶持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總量控制。

2.本政策條款由各執行部門負責解釋和兌現。

3.本政策與重大項目“一事(shì)一議”政策、其他财政政策就(jiù)高不重複享受。同一企業(項目)獲得同一獎項的,按最高獎勵标準獎補,不重複獎補。

4.失信企業及房地産開發、國家産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産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範圍之内。

5.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qǐ)實施,有效期2年。原《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的通知》(政辦〔202111号)、《肥西縣加快新能(néng)源汽車全鏈條、大健康、高端智能(néng)制造三大戰新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肥政秘〔202271号)同時廢止。此前肥西縣出台的産業扶持政策中相關條款如與本政策不一緻的,按本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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