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項目
各有關企業:
爲落實《關于下達 2022年度節能(néng)減排補助資金(充電基礎設施獎勵)的通知》(皖财建〔2022〕614 号)、《合肥市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實施細則》文件要求,推動合肥市新能(néng)源汽車産業的高質量發展,合肥市經信局組織開展2023年合肥市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的申報工作,現將(jiāng)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
二、申報程序
申報企業按照《合肥市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實施細則》(附件)條件和要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材料需提供簽章齊全的紙質文檔一份及電子版一份,紙質材料須爲A4紙張标準大小,裝訂成(chéng)冊并加蓋單位騎縫章。提供複印件的,要求字迹清晰、要素齊全。電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檔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在申報截止日前將(jiāng)申報材料報送合肥市經信局裝備工業處。
三、補貼對象
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以來建成(chéng)投運(以項目竣工驗收時間爲準),且面(miàn)向(xiàng)社會提供換電服務的公共及專用換電設施。
四、有關要求
申請本次補貼的企業,不能(néng)存有任何企業征信問題,否則不予申報。申報企業需填寫《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保證換電設施在合肥運營時間不低于3年。對違反國家、省及合肥市有關規定,違反承諾事(shì)項,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將(jiāng)資金予以追回并將(jiāng)企業納入征信體系,3年内不得申報各類政策項目。對構成(chéng)犯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附件:《合肥市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實施細則》
(聯系電話:63532730)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