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幹政策》(合政辦〔2023〕7号)和《合肥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認定及推廣實施方案(試行)》(合科創委辦〔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合肥市第二批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備案申報工作。現將(jiāng)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合肥市“三新”産品是指在合肥市研發、生産,經過創新,主要技術指标國内領先、國際先進或能(néng)夠替代進口保障供應鏈安全,産權明晰,質量可靠,市場前景較好(hǎo)的産品。申請合肥市“三新”産品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單位注冊在合肥市内,具備相應的生産、設計、關鍵部件制造、組裝、軟件系統集成(chéng)能(néng)力,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事(shì)故;
2.申請單位及産品符合合肥市重點産業發展方向(xiàng);
3.申請單位擁有申請産品的自主知識産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産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産權糾紛;
4.申請産品具備首創性(主要包括基礎原理首創、核心技術首創、産品功能(néng)首創三類)或可替代進口,質量可靠,相關技術指标在類似技術、産品、模式中達到國内領先水平及以上;
5.申請産品符合國家和省、市對産品生産、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具備較好(hǎo)的經濟效益,市場前景較好(hǎo)。
6.已納入《合肥市“三新”産品推廣應用目錄》中的産品不再納入本次申報。
二、申報材料
1.《合肥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認定申請書》;
2.自主知識産權相關材料;
3.國家和省及本市對産品生産、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産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
4.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查新報告或相關證書等;
5.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産品先進性和創新性的相關材料或專家論證意見、研發購置設備或技術交易合同(發票)、依托申報産品形成(chéng)的國家、行業、地方及團體、企業标準等。
三、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將(jiāng)相關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裝訂成(chéng)冊,提交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部門)。
2.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内申請單位報送的申請材料組織開展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合肥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推薦彙總表》(附件2),書面(miàn)推薦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本辦法對縣區科技部門初審後的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和評審,形成(chéng)評審意見。經研究及公示無異議,并報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創新委員會同意後,納入《合肥市“三新”産品推廣應用目錄》。
四、有關要求
1.本次認定申報縣區科技部門推薦截止時間:2023年9月15日。
2.本次僅開展合肥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認定工作,相關政策獎補另行組織申報。
聯系人:朱雲青、胡春嬌 電 話:0551-63537767
附件3: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印發合肥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認定及推廣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doc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