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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彙

合肥經開區“高質量發展20條”原文來啦!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miàn)二維碼 2023-06-30     浏覽次數:    
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miàn)落實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更好(hǎo)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轄區實際,合肥經開區制定《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

一、鼓勵加大有效投資
1、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生産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實施節能(néng)降碳、清潔生産、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的,按投資額、節能(néng)節水量等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工業、建築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néng)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施智能(néng)化升級,當年投資智能(néng)裝備、自動化成(chéng)套設備、工業機器人等設備500萬元以上的,再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2、完善現代流通體系。對建設物流信息平台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3、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對市級以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企業産值保持增長并吸納我市農村人口占職工比例超30%的,按照企業當年經濟指标增長情況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新建及改擴建林業産業基地達到規定标準,産值保持增長的經營主體,給予20萬元—1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對種植露地蔬菜集中連片面(miàn)積達100畝以上,每畝每年予以獎補300元;對新建及改擴建特色農産品種植集中連片淨面(miàn)積達300畝以上的,給予每畝300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鋼架大棚從事(shì)設施蔬菜瓜果生産,集中連片淨面(miàn)積達70畝以上的,給予每畝2500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連棟溫控大棚淨面(miàn)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從事(shì)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生産的,給予每平方米80元補貼。以上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基地農産品季節性保鮮存儲新建及改擴建冷藏庫容量達200立方米的,給予每立方米補助300元,單個基地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二、鼓勵企業做大規模
4、鼓勵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建築業企業當年入統且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的,分别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對首次升規企業且連續2年穩定在規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根據企業當年經濟指标增長情況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5、鼓勵企業擴大規模。對當年營業收入達10億元、增長5%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規上工業企業,營收較上一年度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企業骨幹團隊1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對當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增長5%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集成(chéng)電路制造、生物藥品制品制造、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制造行業的規上工業企業,營收較上一年度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企業骨幹團隊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當年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且增幅超過10%的,分别給予企業骨幹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後每增加5億元,且增幅超過10%的,給予企業骨幹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别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離岸執行額超過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别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前兩年執行金額和離岸執行金額保持增長)。
6、鼓勵企業領航發展。對新增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标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獎勵,最高分别不超過150萬元、10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對獲批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大數據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獎補資金按市撥付資金3:1配套。對獲得開發區表彰的年度優秀企業,給予企業骨幹團隊10萬元獎勵。
三、鼓勵提升科技創新能(néng)力
7、鼓勵研發機構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獎補資金按照省市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比例配套。對經市級認定的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獎補資金按照市級規定1:1配套。
8、激勵加大研發投入。對年營收收入5億元以上且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以上的企業(“雙五”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年度研發費用支出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6%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研發費用支出的5%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9、促進科技成(chéng)果轉化。對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chéng)果在區内實現轉化,當年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且單項成(chéng)果交易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付金額的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補貼。對經認定登記且年度累計登記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上述兩項政策條款不重複享受。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chéng)果在區内就(jiù)地轉化且當年單獨設立企業,根據企業當年經濟指标情況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10、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對當年輔導區内企業成(chéng)功認定爲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戶以上的服務機構,按照每戶1萬元标準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對租用辦公、生産用房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miàn)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2年。對入駐雙創平台内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的标準給予運營補貼,補貼面(miàn)積不超過3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2年。
11、持續深化雙創示範。對市級及以上孵化器,入駐企業當年納稅達到400元/平米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雙創平台每新增1戶科技型中小企業、限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闆企業,分别給予孵化平台0.2萬元、2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
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2、降低企業融資成(chéng)本。對辦理園區貸、稅融通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辦理高企貸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對“畝均英雄貸白名單”内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續貸過橋等财政金融産品支持。
13、支持金融類企業發展。對新落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實繳出資額達到5億元以上的(扣除政府性出資),基金正式運行第一年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獎勵。對新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以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等機構,根據實繳注冊資本給予“一事(shì)一議”支持。
14、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支持。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區内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和市人才政策獎勵的人才及團隊創辦的企業,且持股超過一定期限的,按單個企業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基金管理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每家基金管理機構年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年度内向(xiàng)區内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總量居于前列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擔保總額保持增長且擔保收費标準不高于1%的前三位融資擔保公司,按擔保額給予共計50萬元獎勵。
15、支持企業上市挂牌。拟上市及拟新三闆挂牌企業啓動股改、完成(chéng)股改分别給予100萬元獎勵,并對因股改而補繳或繳納的相關費用、股改後三年内對經開區貢獻增量部分,給予一定獎勵。企業在省證監局輔導備案、通過省證監局輔導驗收、獲證券交易所受理、成(chéng)功上市分别給予100萬元獎勵,企業成(chéng)功上市後,獎勵補齊至600萬元。對成(chéng)功挂牌或自市外新落戶的新三闆基礎層、創新層的企業分别給予50萬元、70萬元獎勵。對在省股權交易中心科創闆精選層挂牌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五、優化發展環境
16、支持區内産業鏈協同發展。支持工業企業擴大配套企業訂單,對年度新執行區内非關聯企業産品或技術服務訂單超過1000萬元的,按交易金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17、支持開拓市場。對當年度進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且發生進出口實績的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所産生的相關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70%的補貼,單個企業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級出口信用保險補貼資金的企業再予以20%的配套補貼
對獲得省級、國家級文化(體育)産業示範基地、工業旅遊示範基地、研學旅遊示範基地、科技旅遊基地、旅遊(夜遊)街區的,分别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
18、鼓勵知識産權創造運用。對當年取得集成(chéng)電路布圖設計證書5件以上的單位,給予每件1000元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取得國際商标注冊證書的單位,給予每件5000元最高不超過2萬元補貼。對維持十年以上有效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3000元補貼,同一企業最高累計不超過10萬元。對當年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的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對省級知識産權示範優勢企業、國家知識産權管理規範認證單位、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專利導航項目分别給予2-10萬元補貼。
19、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對獲得省級、國家标準貢獻獎的,分别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創建省級、國家标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單位,分别給予5萬元、8萬元獎勵。對主持或參與起(qǐ)草行業标準、國家标準、國際标準的企業給予1-8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認定皖美品牌稱号、安徽省商标品牌示範、中國馳名商标的企業分别獎勵2萬元、3萬元、10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單位分别按照其實際培育費用、認證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貼。
20、鼓勵安全發展。對當年首次獲得二級、一級安全生産标準化認證的工業企業,分别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認定的省級、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健康企業分别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本政策相關條款與省、市政策及區級專項政策重複的,按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qǐ)施行,有效期2年。由區财政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各政策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抓好(hǎo)政策宣傳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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