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項目
各市經信局:
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産品質量,發揮品牌效應,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安徽工業精品”遴選工作。現就(jiù)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重點圍繞“十四五”時期我省重點發展的十大新興産業中的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néng)源汽車和智能(néng)網聯汽車等重點領域制造業産品,打造一批品質卓越、技術領先、性能(néng)優良、用戶贊譽、效益良好(hǎo)的“安徽工業精品”。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爲我省行政區域内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企業。
(二)近3年企業經營和财務狀況正常,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shì)故,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通過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實施産品質量追溯系統。
(四)産品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五)産品主要技術性能(néng)指标處于國内同類産品領先水平。
(六)企業參與産品的國家、行業标準制修訂,或制定企業标準。
(七)産品上市3年以上,經濟效益良好(hǎo),市場認可度高,有較好(hǎo)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
(八)擁有國家或省級商标、質量類品牌榮譽的,參與國際标準制修訂的優先遴選。
(九)已被(bèi)遴選爲“安徽工業精品”的産品以及技術、功能(néng)無重大突破的同類産品不再受理。
三、推薦材料
(一)《安徽工業精品申報表》(見附件1);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經會計師事(shì)務所審計的企業前三年度财務報表;
(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五)産品相關的專利等知識産權證明;
(六)法定或權威檢測單位出具的技術性能(néng)測試報告、産品主要技術性能(néng)指标橫向(xiàng)對比表(與國行标對比、與國内同類産品對比);
(七)産品的企業标準或參與制修訂的國家、行業标準;
(八)産品近3年銷售收入憑證(需提供每年銷售明細表和部分大額發票、部分大額銷售合同等);
(九)用戶報告(兩份)和近三年市場影響力相關證明材料;
(十)相關榮譽證書、認定文件等證明材料;
(十一)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
(十二)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十二)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企業向(xiàng)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初審通過的企業産品名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彙總推薦。
(三)合肥、蕪湖、蚌埠、滁州、宣城(含廣德市)、安慶(含宿松縣)推薦名額不超過15個,其他市推薦名額不超過10個。
(四)推薦文件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逾期不再受理。同時,請將(jiāng)“安徽工業精品”推薦彙總表(見附件2)電子版發至郵箱shijing@ahjxw.gov.cn。
聯系電話:0551-62871824。
附件:1. 安徽工業精品申報表
2. 安徽工業精品推薦彙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11月1日
相關附件:
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産品質量,發揮品牌效應,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安徽工業精品”遴選工作。現就(jiù)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重點圍繞“十四五”時期我省重點發展的十大新興産業中的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néng)源汽車和智能(néng)網聯汽車等重點領域制造業産品,打造一批品質卓越、技術領先、性能(néng)優良、用戶贊譽、效益良好(hǎo)的“安徽工業精品”。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爲我省行政區域内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企業。
(二)近3年企業經營和财務狀況正常,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shì)故,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通過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實施産品質量追溯系統。
(四)産品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五)産品主要技術性能(néng)指标處于國内同類産品領先水平。
(六)企業參與産品的國家、行業标準制修訂,或制定企業标準。
(七)産品上市3年以上,經濟效益良好(hǎo),市場認可度高,有較好(hǎo)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
(八)擁有國家或省級商标、質量類品牌榮譽的,參與國際标準制修訂的優先遴選。
(九)已被(bèi)遴選爲“安徽工業精品”的産品以及技術、功能(néng)無重大突破的同類産品不再受理。
三、推薦材料
(一)《安徽工業精品申報表》(見附件1);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經會計師事(shì)務所審計的企業前三年度财務報表;
(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五)産品相關的專利等知識産權證明;
(六)法定或權威檢測單位出具的技術性能(néng)測試報告、産品主要技術性能(néng)指标橫向(xiàng)對比表(與國行标對比、與國内同類産品對比);
(七)産品的企業标準或參與制修訂的國家、行業标準;
(八)産品近3年銷售收入憑證(需提供每年銷售明細表和部分大額發票、部分大額銷售合同等);
(九)用戶報告(兩份)和近三年市場影響力相關證明材料;
(十)相關榮譽證書、認定文件等證明材料;
(十一)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
(十二)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十二)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企業向(xiàng)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初審通過的企業産品名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彙總推薦。
(三)合肥、蕪湖、蚌埠、滁州、宣城(含廣德市)、安慶(含宿松縣)推薦名額不超過15個,其他市推薦名額不超過10個。
(四)推薦文件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逾期不再受理。同時,請將(jiāng)“安徽工業精品”推薦彙總表(見附件2)電子版發至郵箱shijing@ahjxw.gov.cn。
聯系電話:0551-62871824。
附件:1. 安徽工業精品申報表
2. 安徽工業精品推薦彙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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