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六号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定經濟發展的有關精神,現將(jiāng)專利年費繳納有關事(shì)項公告如下:
對于專利年費(不含授權後首年年費)繳納期限屆滿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間,且享受我國專利費用減繳政策的專利權,該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屆滿日自動延長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不産生滞納金。延長期滿,未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年費的,專利權自2022年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qǐ)終止。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産權局
2022年6月10日